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和对港台免试招生资格。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首批50家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年教育部授予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学校现有68个本科专业,其中“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7个,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可授予专业学位类别16种,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材料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9200余人(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22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达国家院士2人,正高职称教师290余人。
第十条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4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别、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2.素质特长类:符合普通类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素质特长类:
d.其它特长类: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它特殊才能的考生,如具有创新创业潜质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
(二)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在2020年6月10日16时前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具体上传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在线填写、提交打印(一页内),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确认后拍照上传。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浙江理工大学的理由、目标专业、进入高校后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拍照上传,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1.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2.上述1、2、4项材料为必备,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3.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表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2.素质特长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满足素质特长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以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
2.学校专家委员会对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进行材料评审并计分,满分30分,纳入综合测试总分。
3.综合测试满分为150分。其中材料评审30分、面试成绩120分。以上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取整数。
4.学校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分测试类别确定获得“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折算成满分750分制后进行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20%+高考文化总分(满分750分)×60%。
若该类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类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第二十四条有关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公告。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 支4、K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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