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总评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总评成绩排序列于无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之后。复试两门单科不及格者,总评成绩排序列于一门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之后,以此类推。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核准。
若我院复试早于国家分数线的公布时间,待国家线公布后,将取消低于国家分数线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含校内外调剂生)。
2019年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