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必须于10月30日之前将户口迁移证、正式录取通知书交院保卫处户籍办。逾期不再办理。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迁移证必须注有18位身份证编码。
(3)户口迁移证上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一栏须填“本人“,必须注明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打印或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且不能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学生毕业招聘录用后,凭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可将户籍迁往用人单位、人才中心,也可申请回原籍(与家长商量好,不得随意更改),待分学生须在毕业后将户籍迁出,学院不再保管。
(学院保卫处户籍办电话:027-598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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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武汉电院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19-06-30).pdf】
2019年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户口迁转办理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