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学院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责任。
学院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学院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责任。
(二)巡视督查制度
学院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办法、申诉渠道等,确保切实发挥监督效力。
学院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办法、申诉渠道等,确保切实发挥监督效力。
(三)信息公示制度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院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重新公示。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学院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研究生招生各项信息(包括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开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重新公示。
(四)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复议制度
学院明确复议的程序、办法等。
附件一: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附件二: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docx】附件【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docx】
学院明确复议的程序、办法等。
附件一: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附件二: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附件【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docx】附件【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docx】
2019年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