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3类。“五年一贯制转段”、“3+2中高职贯通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宝洪4号附88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备案的高职院校。学校始建于2011年。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旁(九龙坡含谷),占地近127943㎡,现有5个系,招生专业16个,面向全国4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6.51%、2016年97.56%、2017年98.12%。
第九条 办学成果: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2018年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重庆市高职分类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