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不同生源类别,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生类和中职类:A.高中生考生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B.中职类考生分类别按综合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75%+专业技术测试×25%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的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学校不再组织专科技能测试,录取时按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5)第一阶段(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征求志愿录取。(6)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7)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2016年我院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院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 〔2006〕 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资助待遇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zsb/index.asp,招生咨询电话: 0592-7768815 0592-7768816 0592-7768817 0592-7768869(传真) ,招生咨询QQ:、, 微博:厦门演艺招生办
八、本章程由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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